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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cxghj/2016-00097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市城乡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05-13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三河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6-05-13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6年预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各项专业规划;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参与全市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

    (四)负责所编制城乡规划和拟实施重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收集、整理、公示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五)负责重要规划方案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规划区内划拨土地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规划区内永久性建设项目和临时性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审查、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规划区内经市规划审议委员会通过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负责规划区内经市规划审议委员会通过的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验槽验线、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负责市政管网的路由选定、审批、验收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

    (十)负责核定、代征收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城乡规划编制研究:积极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完成燕郊至三河段102国道两侧综合开发规划设计方案框架、完成国家森林公园项目选址及规划公园研究成果、明确各园区发展定位。

2、完善基础资料: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泃阳城区地下管网进行修补测。

3、依法依规做好“一书两证”核发及规划批后监管工作。

4、做好规划展示馆日常维护、改造升级及接待讲解工作。

5、完成数字规划平台搭建工作,并投入使用。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三河市城乡规划局

行政

正科

全额拨款

……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111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42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我部门2016年预算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111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62.70万元,主要包括:《泃阳片区次区域规划》规划设计费用105万元;《齐心片区次区域规划》规划设计费用128万元;《三河市东部区域发展战略研究规划及旅游线路与主要节点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费用297.5万元;《三河市泃阳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规划设计费用20万元;《廊坊市北三县统筹发展规划》规划设计费用45万元;《三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展示馆专题片制作及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制作费137.2万元;《地下管网修补测工程》工程款50万元;专项公用经费80万元

(三)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1117.42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2477.65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2016年没有安排全市规划管理专项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6.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开支。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压减5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2016年培训支出预算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70.22万元,涉及1个单位的3个项目,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规划展示馆的投影维护和电脑维护以及地下管网修补测工程;我部门没有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2、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指财政当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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